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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药物流企业分类分级评估标准体系助力医药供应链变革和新医改

2019-03-29 14:10:46 来源: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医药供应链分会

2019年3月20日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举办的“涉药物流企业分类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贯标试点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医药供应链分会执行会长程俊佩,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刘存英,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会长、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政策专家唐民皓、医药供应链分会轮值会长、相关副会长及秘书长朱建云出席了本次新闻发布会。上药科园信海医药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英特集团、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和平物流中心、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派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天士力控股集团、北京华欣物流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华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康展物流有限公司、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京东物流集团、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点通冷藏物流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参加会议。来自新华社、人民网、经济日报、健康报、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健康时报、第一健康、国际商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10家权威媒体记者参与此次会议。

会议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程俊佩女士主持。

 

程俊佩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医药供应链分会执行会长

程俊佩女士指出,随着“健康中国”的国家战略的落实深化,医药流通模型在政策驱动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国家医改政策要求生产企业以更加扁平的方式实现更广的覆盖、更深的下沉,对传统医药流通的供应链模式带来了革命性的挑战。 药品“两票制”、疫苗“一票制”和“药品第三方物流审批取消”等系列政策的推进,以及新技术的应用,使传统医药流通企业的商流、资金流和物流三大功能都在被重新定义。药品物流的功能和服务水平在药品流通市场中的地位凸显,传统医药经营企业尝试提供更多专业的医药物流,而众多社会物流企业介入医药物流服务。传统医药商业企业具备更强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在运营GSP仓库方面也有相当成熟的经验,但是在物流运营效率、干线运输及最后一公里配送方面普遍存在资源和能力短板。相比之下,社会物流企业在成本管理、资源配置有自身的优势,其弱势是对医药行业储运的特殊要求理解不深、质量意识尚有欠缺、懂药品专业知识的人员配置不足等,而目前药品流通行业监管缺少对涉药运输企业(也称社会物流企业)针对性专业化管理和引导,导致社会物流企业操作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规范和引导。

 

医药物流是药品质量安全重要环节。近年来,国家的系列医改、医药流通监管政策更是强调医药物流过程的质量安全。通过《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标准》和《涉药运输企业医药物流服务质量及能力评估标准》两个行业标准对涉药物流企业的物流服务能力进行分类分级引导和评估,有利于引导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互相学习、各取所长,建立与自身医药物流业务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资源保障体系和药品物流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推动传统医药流通企业和社会化物流资源的高效融合,进而助力我国的医药供应链以质量安全为基石、高效交付为目标,为“两票制”和“4+7” 药品集采招标政策的战略落地保驾护航。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资深专家、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会长唐民皓先生分享了医药流通监管创新的新趋势,他分析行业协会、独立第三方机构未来将在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过程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唐民皓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专家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会长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医药供应链分会秘书长朱建云介绍了建立“涉药物流企业分类分级评估标准体系”(目前包括《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标准》和《涉药运输企业医药物流服务质量及能力评估标准》)的背景、目的、意义和截至当前试点评估效果。

朱建云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医药供应链分会秘书长

 

据悉,2017年初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向医药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商务部提出建立涉药物流分类分级评估的项目建议书,《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17 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232 号)对标准进行了立项。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商务部指导下,成立了由跨国制药企业、医药批发和物流龙头企业专家组成涉药物流分类分级评估标准起草组并完成相关《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标准》和《涉药运输企业医药物流服务质量及能力评估标准》标准的起草和系列研讨修订工作。2018年下半年送审的同时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组织部分企业进行贯标试点。

 

从 2018 年 11 月中旬起,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陆续启动试点企业的贯标评估工作,截至 2019 年3 月 15日,已完成 13 家涉药物流企业(8家药品经营企业,5家涉药运输企业)的现场分类分级评估工作。通过实地现场抽验查看和比对,对《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标准》和《涉药运输企业医药物流服务质量及能力评估标准》的定量指标合理性进行验证,对标准条款的细节问题结合现场评估进行再次修改和微调,全面验证标准编写条款的适用性和可行性。从试点评估验证结果来看,这两个标准内容经得起落地推敲,也贴近行业监管、生产企业选择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医药物流企业分类分级指导需求,充分具备了落地可执行性,为商务部作为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奠定了实践基础。

 

涉药物流分类分级评估标准的具体条款要求不只是基于GSP的要求。标准起草委员会在起草初就邀请强生(中国)有限公司赛诺菲(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等多家跨国制药企业参与,借鉴跨国制药企业先进的供应链管理理念,融入欧美GDP、美国供应链安全法案、WHO对医药物流服务的要求。标准具有前瞻性,是国家健康安全战略、供应链战略落地的有力保障手段之一。

 

新闻发布会上,首批完成试点评估企业代表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华欣物流有限公司分别分享了企业试点贯标评估收获与心得。

杨大悦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物流总监

 

张青松   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健辉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陈光焰   北京华欣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发布会上,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将我国的医药供应链阶段发展特征进行了总结提炼,首次提出了中国医药供应链1.0、2.0、3.0、4.0的概念,并分享13家首批通过涉药物流企业分类分级贯标试点评估的企业评估结果情况。分析完成首批试点评估的药品经营企业已基本跨进医药供应链3.0阶段,而行业上还有大部分药品流通企业处于医药供应链2.0或2.0向3.0转化的阶段。从国际对标来看,欧美医药供应链已经在从3.0向4.0努力迈进的阶段,欧美医药流通企业也正在积极研究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技术赋能医药供应链,我国的医药供应链龙头企业应该前瞻性考虑和布局起来。《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标准》和《涉药运输企业医药物流服务质量及能力评估标准》两个标准的具体条款中,已经前瞻性地对这方面的能力要素作了引导。

 

合照

 

附:企业名单:首批13家涉药物流企业分类分级贯标试点评估企业